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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玛莎拉蒂撞死人的富家女,我们在等你一个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0/9/18 20:16:15
几天前,90多岁的贾奶奶思儿过度,去世了。去世前,儿媳妇反复劝慰她:你儿子到国外出差啦。你瞅瞅这照片,他笑得多开心。老人家不信,都说母子连心,她就这么一个儿子,又听话又让人省心。所以不管儿媳怎么说,她都觉得不对劲。她不吃不喝12天,只念叨着儿子,“他回来我就能吃下”。直到不甘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但她不知道,她的儿子早在一年前的车祸中,含冤去世。

而直到今天,肇事司机依然还没伏法。

这可能是我有生以来、见过最惨烈的车祸。

没有之一。

时间拉回年,7月3日晚,河南省永城东城区。

一辆红色小车停在了斑马线前,等待前面的红灯通行。

如果不是真实地发生了,你根本就想象不到,等红灯都能出事?

为什么我说这是史上最惨烈的车祸?

因为这辆车上的人,原本命不该绝。

但,天降横祸。

突然“唰——”的一下,一辆玛莎拉蒂从背后突然飞来,直接将红色小车撞飞数十米,现场火光冲天。

惨绝人寰。

撞车后,大火烧了23分钟,后座的葛某、贾某两人都被烧死。只有前面的司机活了下来。但,哪怕司机救回一命,伤残也极其严重。我一个做保险的朋友,跟我仔细地分析了一下司机的伤势等级:外鼻部完全缺失:5级双眼睑缺失:8级双侧耳廓缺失:5级总烧伤面积超过40%:5级眉毛、眼睑、耳朵、鼻子、上嘴唇,全部被火烧毁,连眼球都裸露出来。脸部重度毁损。这样的惨状,我不忍心形容——因为我只在电影上看过。更令我心如刀割的是:

幸存下来的人尚且如此,两个后座的死者,死前究竟经历了怎么样的痛苦?

他们能瞑目吗?

眨眼之间,两死一伤。那么,那辆飞一般撞上来的玛莎拉蒂,里面的人又怎么样了?正面撞击。但没有任何生命危险。害,玛莎拉蒂真不愧是玛莎拉蒂,只有碰到车祸的时候才知道,这质量是真的杠杠滴。以至于后面律师为肇事者辩护时——他说:“你们的车质量存在瑕疵,按理说,被撞后是不应该起火的。”我贫瘠的脑袋,想了好久才理解这句话。哦,你的意思是,受害者被活活烧死,是怪他开不起玛莎拉蒂,还是怪商家的车不经撞?当我深入了解整件事之后,我气愤至极,只有一个想法:死刑。你可能要疑惑,不就开快点了吗?不就追尾了吗?不就开了玛莎拉蒂了吗?一次交通事故有必要致人死地吗?有必要。当你了解完整个案件后,你就会知道:这场事故是必然要发生的。首先,我们有必要先介绍一下主人公——也就是这次驾着玛莎拉蒂、把人撞得稀里哗啦的狠角色。她叫谭明明,一个富二代。出事之前,她在微博上疯狂炫富。光是零花钱,她就有一二万,家里的名牌包LV、CL堆成山。以至于后来她看到名牌包就想吐。毕竟鞋子和包包加起来,就是一辆法拉利。

有同乡的网友扒出,她爷爷开了一家皮革厂。

关键在于,国家明文规定,不准非法占用农耕地,而她爷爷占了几百亩的耕地,用来开设高污染的皮革厂。

(经文蒂查证,其占地为83亩,其中只有40亩是建设用地,而这居然还拿到了合法的营业执照???)

被检举之后,交了10万,就再没有了下文。

那么,为什么我说这是一场必然发生的车祸?

请看谭明明之前的记录:

从年6月开始,到案发之前,两年时间,谭明明的驾照一共发生了18次违章,包括闯红灯、超速,甚至逆行。

至于为什么违章18次,还没被吊销驾照,咱也不敢问。

但从这一场场的违章中,你可以看到,有人开车是为了开车。

而有的人开车,是为了祸害他人。

而这辆玛莎拉蒂,违章高达64次。

平均一个月违章2.6次。

这样的违章频率,出事是绝对是早晚的事情。更令我人间迷惑的是,谭明明近视+散光。而事发当天,她连眼镜都没戴!文蒂我度的近视眼,走个楼梯都费劲,你一个散光眼,居然敢不戴眼镜,直接开车上路?是谁借你的熊心豹子胆?这不等于说,这公路是我家,我蒙上眼睛尽管踩油门,撞到人大不了赔钱了事?果然,有钱就是能为所欲为?所以你还觉得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吗?这完全就是故意伤害罪。让我们来还原一下,当时谭明明是怎么造成这场灾难的。事发当天,谭明明约了两个朋友。这两个朋友分别是:刘松涛,男,24岁,聚客隆老板的儿子,澳大利亚的留学生;张小渠,女,21岁,某领导的女儿。一个有钱,一个有权。三个富家子弟聚在一起,饮酒烧烤,共度良宵,喝了一大堆酒:1瓶红酒,刘松涛带的3瓶清酒,张小渠买的11瓶啤酒,烧烤店点的且不说3个人是怎么喝下的15瓶酒。但凡喝过酒的人都知道,酒不能兑着喝,喝了必醉。三个人一开始就买了三种酒,又开车来,难道这不是有所预谋?再看一个数据:撞车时,玛莎拉蒂车速,达到了极恐怖的~kkm/h。大量喝酒、兑酒、近视、散光、没戴眼镜、猛踩油门...而在这个过程中,三人沿着永城市区多条路段行驶,连续剐蹭了六辆汽车。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传祺轿车和停在路边的一辆大众速腾轿车相剐碰。什么意思?我这才知道,原来在撞死人之前,她已经连撞8辆汽车!随后逃逸,并最终撞死两个受害者。恕我直言,那一天,谭明明就是奔着撞人去的,死的不是葛某,还会是刘某、朱某、赵某。直到有人死亡。更可气的是,撞死了人后,谭明明做了什么?继续逃逸。直到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一场富家女引发的事故,一瞬间毁了三个家庭。

司机王某,重伤,全身只有舌头能动,抢救中。

前前后后,这个家庭已经花了整整多万,掏空家底,借遍亲戚。

肇事方前期付了点钱,后期就再没消息。

与此同时,受了点伤的肇事方——刘松涛,却火速医院。

而受害方已经准备卖房筹钱。

而另外两个死者的家庭呢?

死者葛某,中年男人,上有老下有小,原本家庭和睦。

死于非命后,整个家庭陷入了噩梦之中,至今没法走出来。

妻子,每天吃安眠药度日。

女儿,每晚噩梦缠身,痛苦,无心学习。

死者贾某,也就是本文开头——去世的贾奶奶的孩子,至今还没入土,因为判决未出,妻子不愿让他入土为安。

在案件开庭后,死者母亲,不吃不喝,只念叨着:

“我儿子在哪儿,我要见他。”

前几天,贾奶奶在遗憾中,随儿子而去。

而至今,死者葛某的父母,还不知道儿子已去。

写到这里,文蒂我难受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不知道两位老人得知儿子已经死于去年的车祸中,还能不能扛住。

谁无父母,谁无儿女?

我以为人世间最悲凉的事,是白发人送黑发人。

如今我才知道,原来最悲凉的事,是黑发人走了,白发人还蒙在鼓里。

为什么谭明明造的孽,要三个家庭共同来承受?

为什么世间总是坏人横行,好人受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恶意撞死两个人,一人重伤,判7年?不。这根本就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这完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直到这时候,谭明明才流下一滴假惺惺的眼泪。不是悔过,而是因为害怕。这是鳄鱼的眼泪:当鳄鱼窥视着人、畜、兽鱼等捕食对象时,往往会先流眼泪,作悲天悯人状。然后身体很诚实地将你凶暴地吞噬。只有老实善良的人,才会被假惺惺的眼泪欺骗。面对这样的坏人,同情是对受害者最大的残忍。因为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这几乎是一起蓄意的谋杀,而被谋杀者,是所有人。葛某贾某是所有人中的「不幸者」。没有他们,还有你和我。在一个无差别撞人的车祸中,没有一个路人可以置身事外,唯有判处死刑,才能给所有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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